我院副院长梁玉春教授参加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座谈会并发言

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620


我院副院长梁玉春教授参加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座谈会并发言


2021519日下午,我院副院长梁玉春教授参加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并发言。

梁玉春阐释了条例颁行的重大意义,认为条例为自治区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部群众头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五个认同”,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思想政治根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社会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凝聚迈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的强大力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他认为,条例具有显著政治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治站位高。条例具有显著人民性,彰显了在党的领导下、反映人民意志、为人民服务的人民立场。条例具有显著全面性,坚持系统思维,通盘考虑社科普及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形成了科学规范、周密细致、相辅相成的社科普及制度体系。

他表示,要积极争当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排头兵。一是做学习条例的排头兵,读原文,做到熟识熟记、领会精神、内化于心。二是做宣传条例的排头兵,向各族群众宣传条例的时代背景、丰富内容、实践要求,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率。三是做贯彻条例的排头兵,积极参加社科普及工作,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推进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为推动自治区社会科学大众化,凝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磅礴力量作出贡献。

座谈会由自治区社科联举办,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田文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自治区社科界6名代表发言,来自全疆社科界100多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