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 2024-06-06 浏览次数: 10

学院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08年11月,2017年成为第二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新疆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近年来,学院依托新疆师范大学雄厚的人文社会学科基础,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自治区发展需要,促进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意识形态安全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国共产党在新疆的历史研究等领域积累深厚、成就卓然,在地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学院拥有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修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全国思政课“手拉手”集体备课平台、全国思政课虚拟教研室、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国家级平台,在教师科研成长及申报课题项目、科研获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近5年学院在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等重要纵向课题的立项数量一直位居地方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前列。

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一级学位授权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3个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4个硕士二级学位授权点,以及学科教学(思政)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学院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共计1600余人。

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三)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新闻学、教育学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

引进待遇

(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人才团队

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人才团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二)杰出人才1.杰出人才A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2万元/年(享受3年)。2.杰出人才B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0万元/年(享受3年)。(三)优秀博士1.优秀博士一层次: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8万元/年(享受3年)。2.优秀博士二层次:安家费3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6万元/年(享受3年)。3.优秀博士三层次:安家费15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4万元/年(享受3年)。(四)其他待遇1.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2.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管理办法执行。

3.岗位激励:根据业绩情况,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可申报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每月享受津贴;以上岗位可同时申报。4.薪资待遇:除基本工资外,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工资差额以津贴形式发放),享受2年。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认定按照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6.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7.解决青年公寓、周转房;安排子女入学入托(附属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加入我们

(一)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807956319@qq.com,学院审核后,将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及准备其他应聘材料事宜。

(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老师,15999199343。(三)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邮政编码830017。

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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